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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省旅游局《关于组织实施导游“云课堂”研修培训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16-09-18
  • 各市旅游局(委),广德、宿松县旅游局,各旅游专业院校(系):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旅游业“515”发展战略和《国家旅游局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》,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导游和导游专业学生的培训教育,全面提高导游素质,国家旅游局决定组织实施导游“云课堂”研修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目标任务

    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,对导游和导游专业学生开展大规模远程在线培训。通过课程学习、经验交流和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,引导广大导游和导游专业学生加强学习,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和业务能力,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,弘扬职业正气。为全国各级各类导游培训和导游专业教育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积累优质课程资源。

    二、培训对象

    (一)全体中高级导游;

    (二)2013年至今新申领导游证的导游;

    (三)全国导游专业在校生(中、高职)。

    三、培训时间

    培训时间为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,期间学员可于任意时段登陆“云课堂”平台进行在线学习。

    四、培训内容

    培训课程以提升导游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目标,主要针对导游带团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,设置大家讲坛、名导课堂、文明旅游和美丽中国魅力导游等4个主要模块,各模块下设若干子模块。除视频课程外还将组织在线主题活动、问题研讨、经验交流和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的研修活动。

    五、培训课时

    每人可累计学习5个小时的在线视频课程。建议其中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、职业能力和文明旅游等四个子模块各学习不少于5个微课程。其他课程可自主选择。

    六、培训形式

    学员可通过电脑、手机、平板等多种终端随时访问培训平台也可用手机下载安装APP应用。

    七、培训管理

    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将定期公开通报学习情况。各市(县)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专业院校(系)要实时了解、掌握、并反映学员学习情况,开展督促指导和重点宣传。

    八、培训经费

    培训平台开发、运营和使用等相关培训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。如果学员在没有免费wifi或免费互联网的环境下学习,产生的运营商手机流量费或上网费需由学员自行支付。

    九、学员学习平台使用方法

    1.访问网站:www.zgdaoyou.com。

    2.登录个人账号:点击网页首页右上方登录菜单,弹出登陆框,录入账号和密码,并完善个人信息。

    3.修改密码:登陆后点击首页下方“我的个人空间”栏目,在“修改密码”菜单下进行密码修改。

    4.密码找回:学员忘记密码时,点击平台登陆框“忘记密码”菜单,系统自动发送新密码至学员电子邮箱。

    5.个人管理:进入“个人空间”可进行个人学习管理。

    十、其他

    (一)培训对象范围内的导游和导游专业学生均已开通学习账号。导游账号为本人导游证号码的所有阿拉伯数字,学生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。初始密码均为123456。

    (二)请各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专业院校(系)通知所有培训对象范围内的导游和导游专业学生,明确告知参加研修培训的方式和有关要求,对项目开展广泛宣传和学习动员。

    (三)2015年已参加学习的中高级导游可继续凭借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学习。

    (四)联系方式

    1.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:郭肇琪、杨林,电话:010-65201923、65201928;

    2、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:张蕾,电话:0551-62999142;

    3.技术咨询联系人:于国艳,电话:18350281697,电子邮箱:83278080@qq.com

     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9月8日